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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开展2016年安防行业统计工作的函
2016/12/7 15:34         关键字:中安协,安防行业,统计工作      浏览量:
在公安部科信局支持和指导下,在各地安防协会和广大安防企业的积极配合下,中安协连续三年开展了行业统计工作,撰写了行业统计报告,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也为各行业协会和安防企业提供参考依据。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协会于近期启动了2016年安防行业统计工作,特商请贵会继续给予全面支持和大力协助,相关要求如下:

    中安协[2016]57号

各地安全防范行业协会:

  在公安部科信局支持和指导下,在各地安防协会和广大安防企业的积极配合下,中安协连续三年开展了行业统计工作,撰写了行业统计报告,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也为各行业协会和安防企业提供参考依据。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协会于近期启动了2016年安防行业统计工作,特商请贵会继续给予全面支持和大力协助,相关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调查范围为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港、澳、台)安防企业。

  二、样本企业

  凡参与上次统计工作的安防企业均可作为基础样本,继续纳入本次统计范围。

  在此基础上,各省级安防协会再从本会会员单位中选取样本企业填写《安防企业统计调查表》(详见附件),样本企业总数原则上不低于全部会员单位的20%。没有省级安防协会的地区可由各市级安防协会组织本会会员单位填写调查表。

  样本企业不包括已在境内外股票交易所上市的安防企业。参加多个协会的安防企业仅需在其工商登记所在地的安防协会参与此次统计工作。

  三、统计内容

  1. 企业基本情况;

  2. 企业2016年经营情况。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宣传和动员工作,使会员企业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提供数据。同时,要严格保守涉及的商业秘密。

  2. 认真做好会员企业的筛选和数据采集工作,明确责任到人,确保统计工作、统计数据的延续和完整。

  3. 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和评估,对上报的数据质量负责,未经统一安排,相关数据不得公布和使用。

  五、时间安排

  请各协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组织会员企业按照要求填写统计调查表,并于2017年2月28日前以信函方式集中将统计调查表寄送至中国安防协会。调查表电子版可登陆中国安防行业网(www.21csp.com.cn)下载。

  联 系 人: 王  岩

  通迅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C座1401(邮编:100089)

  咨询电话: 010-68731295

  电子信箱: cspiady@163.com

  望大力支持为盼。

  附件:安防企业统计调查表 .docx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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