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3111”工程是公安部组织的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动城市报警与监控建设的重大工程项目。即从2005年10月开始到2008年 ,在省、市、县三级,每个省确定一个市,有条件的地市确定一个县, 有条件的县确定一个社区或街区为试点,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工程。目前, 22个试点城市的试点工作已进入了方案审查和论证阶段。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 ,将对我国监控、报警行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并产生大量的市场需求。
为使各地政府及有关单位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国优秀安防产品情况,在选择时做到科学决策,避免盲目性,以保证试点工程质量,同时推动行业品牌发展战略的实施,经主管部门批准,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将于近期组织评价、推荐一批优秀安防产品供试点地方政府和单位选择参考。现将有关评价、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本着企业自愿申请及公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进行评价并择优向各地进行推荐,不以任何商业活动为目的,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推荐范围。以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为主,同时兼顾一些较有实力的非会员企业;本次推荐的产品包括视频监控 和报警系统两大类,主要产品包括:摄像机、云台、中控设备、监视器及各种探测器、报警控制器、传输设备及线缆等。
三、评价指标体系。参照“中国名牌”评价方法,建立以市场评价和质量评价为主、兼顾发展评价和效益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主要来源于附件《推荐申请表》。
四、评价方法。采用国内较为通用的综合加权评价方法。主要以考核企业2005年业绩为主 ,同时参考2004年情况。有关标准的制定、不同评价指标权数的分配、不能直接量化指标的处理方法 、评价中有关数据的无量化处理及复杂因素的简化、以及综合评价结果的确定等 ,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提出详细方案,有关信息将对业内公布。
五、评价程序。 企业提出申请,或由地方协会推荐,并由企业填报 《推荐申请表》及提供相关材料;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负责组织资料审核和评价, 评价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向各地政府及有关单位推荐,同时对社会公布。
六、时间安排。 各申报企业请于2006年6月10日以前将申请材料报至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秘书处或中国安全防范行业网站;评价推荐工作组将于2006年6月中旬以前完成评价及推荐工作。
七、报表资料填报要求。申报企业要诚实守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数据、资料的真实、可查。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报表内容可在中国安全防范行业网下载;
2、企业申报产品综述部分不超过2000字;
3、报表数据可保留1位小数;
4、表2-申报产品市场、质量情况调查表,一个申报产品填写一张表,可填写多个
产品;
5、报送方式为传真或网上传输,并同时将全部资料(一式三份)以快件形式邮寄至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秘书处。
八、联系方式
1.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6号航天科技大厦13层
邮 编:100037 联系人: 张丽英
电 话:010-68767339 传 真:010-68767204
E-mail: zhangliying2388@sina.com
2. 中国安全防范行业网:
通信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外大街南滨河路25号金工宏洋大厦203室
邮 编:100055 联系人: 李 琴
电 话:010-63478617 传 真:010-63326302
E-mail: liqin@21csp.com.cn
网 址: www.21csp.com.cn
下载: 推 荐 申 请 表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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