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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城市”建设推荐优秀安防企业产品的通知
2008/6/24 11:38      本站编辑   关键字: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战略,积极配合各地政府部门开展的“平安城市”建设工作,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将组织评价、推荐一批优秀安防产品企业参与到“平安城市”建设中去,为各地政府部门和建设单位提供决策参考。现将有关评价、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方安防协会、各有关安防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战略,积极配合各地政府部门开展的“平安城市”建设工作,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将组织评价、推荐一批优秀安防产品企业参与到“平安城市”建设中去,为各地政府部门和建设单位提供决策参考。现将有关评价、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本着企业自愿申请及公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进行评价并择优向各地进行推荐,不以任何商业活动为目的,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推荐范围。以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为主,同时兼顾一些地方协会推荐的较有实力的其他企业;本次推荐的主要产品为:摄像机、中控设备、监视器以及各种探测器、报警控制器、传输设备及线缆、防爆安检设备、门禁产品、可视对讲产品、平台软件等(具体分类产品,拟另行通知,请注意留意中国安防行业网www.21csp.com.cn)。

    三、推荐数量。根据每类企业产品申报数量及品牌成熟集中度情况,确定推荐数量。对申报数量较多,品牌较为分散的产品,推荐数量原则可控制在10%-20%之间;对申报数量、品牌成熟度较为集中的产品,推荐数量原则可控制在20%-40%之间。

    四、评价指标体系。参照“中国名牌”评价方法,建立以市场评价和质量评价为主、兼顾发展评价和效益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主要来源于附件《推荐申请表》。

    五、评价方法。采用国内较为通用的综合指数评价方法。主要以考核企业2007年业绩为主,同时参考2006年情况。有关标准的制定、不同评价指标权数的分配、不能直接量化指标的处理方法、评价中有关数据的无量化处理及复杂因素的简化、以及综合评价结果的确定等,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提出详细方案,有关信息将对业内公布。

    六、评价程序。企业提出申请,或由地方协会推荐,并由企业填报《推荐申请表》及提供相关材料;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负责组织资料审核和评价,评价结果经公示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向各地政府及有关单位推荐,同时对社会公布。

    七、时间安排。 各申报企业请于 2008年8月底以前将申请材料报至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秘书处或中国安全防范行业网站;评价推荐工作组将于2008年10月中旬以前完成评价及推荐工作。

    八、报表资料填报要求。申报企业要诚实守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数据、资料的真实、可查。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报表内容可在中国安全防范行业网下载;
    2、企业申报产品综述部分不超过1000字;
    3、报表数据可保留1位小数;
    4、表2-申报产品市场、质量情况调查表,一个申报产品填写一张表,可填写多个产品;
    5、报送方式为网上申请填报,并同时将全部资料(一式三份)以快件形式邮寄至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秘书处。

    九、联系方式。
    1.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6号航天科技大厦13层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人: 张丽英 李进平
    电话:010-68767339 13910029893 68768807
    传真:010-68767204
    E-mail:zhangliying2388@sina.com
    A9893@sohu.com
    2.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网
    联系人: 李 琴 电话:010-63478617
    E-mail: 21csp@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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