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章程》,为充分体现会员的权利,反映会员诉求,代表会员意愿,确保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员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一)加入协会一年以上;
(二)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
(三)具有行业、地域和机构代表性;
(四)能够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履行代表义务。
二、会员代表的产生程序
(一)会员代表的产生采取自荐、协会邀请和地方协会举荐三个方式;
(二)协会上一届理事及本届侯选的理事直接作为会员代表;
(三)协会秘书处按照市场影响力、机构代表性、协会活动参与度相结合的原则,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交协会领导审议;
(四)审议通过后形成正式会员代表名单并在网上公告。
三、会员代表的权利
(一)审议会员代表大会各项议案、报告或其他议题;
(二)参加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和罢免;
(三)提出动议;
(四)提出对协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五)会员代表大会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会员代表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履行会员代表职权;
(三)会员代表大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其他
滥用会员代表权利,为机构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协会规定,传播不良信息的将取消会员代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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