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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防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安防行业
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3/9 14:18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      关键字:2020年,团体标准,立项申报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团体标准在支撑和引领行业发展中的作用,适应我国标准化体系的改革需要,积极落实新标准化法要求,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号)和《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正式启动2020年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中安协[2020]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团体标准在支撑和引领行业发展中的作用,适应我国标准化体系的改革需要,积极落实新标准化法要求,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号)和《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正式启动2020年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
  2、以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为主要方向,以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产品、新技术,填补标准空白。
  3、申报单位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4、申报提案应清晰、明确,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涉及的必要专利问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专利信息,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声明后方可使用,并提交证明材料。
  5、各单位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将标准草案、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1)以电子版(word格式)和纸质版的形式报送至协会。
  2、中安协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等审核工作。
  3、评审通过后批准立项,同时下发立项通知。如项目评审未通过,则通知该项目不予立项。
  三、编制发布
  1、批准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标准编制流程组织编制,具体要求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标准发布,按照中国安防协会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标准报批稿审核通过后,统一编号、发布。在协会官网(http://www.21csp.com.cn)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发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蔺煜尧
  联系电话:010-68730250,13261926119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C座1401室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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