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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会员单位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
04-27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      关键字:会员单位,消费扶贫行动,通知      浏览量:
近日,公安部召开2020年扶贫工作会议,就消费扶贫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及公安部关于消费扶贫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就组织发动各会员单位积极做好消费扶贫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中安协[2020]8号

各会员单位:
  当前,脱贫攻坚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时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遇到困难,帮助贫困群众实现增收任务艰巨。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了《关于全力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对开展消费扶贫进行部署。近日,公安部召开2020年扶贫工作会议,就消费扶贫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及公安部关于消费扶贫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就组织发动各会员单位积极做好消费扶贫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消费扶贫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广大会员单位从讲政治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大部署上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加大力度购买定点扶贫地区农产品,最大限度减轻新冠肺炎疫情给贫困地区带来的影响。
  二、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发动。
  各会员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认真落实消费扶贫工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可以购买扶贫农产品用于发放职工节日福利,也可以通过发动广大职工通过自发购买、以购代捐等方式帮助湖北省有关地区解决特色农产品滞销问题。同时根据企业实际,可以将扶贫农产品引进职工食堂、超市,拓宽扶贫产品消费渠道,帮助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滞销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指定消费扶贫联系人,加强与中安协扶贫工作的对接与联系,定期每月报送各单位帮扶工作情况。另请各单位于5月7日前将帮助湖北省有关地区解决滞销农产品情况报中安协,见《直接采购和帮助销售湖北特色农产品统计表》(附件1)。
  中安协联系人:吴绚
  电  话:010-68732036 18518559597
  邮  箱:anfangxiehui@sina.com

  附件: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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