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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安视频监控专业人才库
暨推荐第二批视频监控技术专家的通知
04-20         关键字:调整,视频监控,专业人才库,通知      浏览量:
中国安防协会专家委现对2012年底向公安部推荐的第一批12名视频监控专家进行考核调整。同时,推荐第二批视频监控技术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安专[2015]2号

各相关专家和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科信局《关于调整公安视频监控专业人才库暨遴选第二批视频监控技术专家的通知》(公科信传发[2015]66号),为加强公安机关在“平安城市”、“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推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协会专家委现对2012年底向公安部推荐的第一批12名视频监控专家进行考核调整。同时,推荐第二批视频监控技术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一批公安视频监控专家调整考核的要求

  (一)对第一批12名专家,符合以下条件的继续留公安视频监控人才库续用,不占第二批视频监控技术专家推荐名额;

  (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在2年内,参与公安机关视频监控建设应用相关工作不少于3次,并向原推荐单位提供个人总结材料(附件1);

  (四)原推荐单位同意继续推荐。

  二、关于第二批专业人才的推荐

  (一)中安协专家委员会在聘专家选拔条件:

  1、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认真严谨,秉公办事,客观公正,热心于视频监控技术的应用与发展,敢于承担责任;

  2、熟悉视频监控专业技术、工程建设、信息安全、业务应用或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实践经验和较强判断能力,熟悉国内外监控领域的发展动向和状况;

  3、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关职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能够按要求参加公安或地方公安机关组织的视频监控项目规划、设计论证、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推荐程序:

  1、个人自荐。自荐人员填写《自荐表》(附件2)经单位盖章后于2015年4月30日前快递至专家委秘书处,逾期不候。

  2、组织遴选。协会专家委在各专家自荐的基础上,遴选出熟悉视频监控专业技术、工程建设、信息安全、业务应用或管理等方面的专家,上报主管部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峰         手  机: 13621008624

  电  话:010-68730250  传  真:010-6873078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C座1401

  邮  编:100089

  附件:1.中安协专家委员会第一批公安视频监控技术专家考核表.doc

         2.中安协专家委员会第二批视频监控技术专家自荐表.doc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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