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0/12/28 14:19   《中国安全防范行业年鉴》      关键字:公安部 基础标准化 委员会      浏览量:
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基础标委会)于2008年1月23日在京正式成立。

  经公安部领导批准,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基础标委会)于2008年1月23日在京正式成立。基础标委会由公安部机关业务局、部属研究所、院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质量检验机构、质量认证机构、行业协会以及生产、使用、经销等方面的企业代表组成。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厉剑任主任委员,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副所长于锐任秘书长,副主任委员由公安部各相关业务局、部属研究所领导担任。基础标委会接受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领导,秘书处挂靠单位为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按照公安部标准化工作归口管理要求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基础标委会受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的委托,负责制修订社会公共安全行业内新技术、新标准领域及跨技术领域、跨部门、跨警种的公用性国家标准和公安行业标准及其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
  具体任务有: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向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和技术措施的建议;按照国家制修订标准的原则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方针,负责制定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体系,提出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国家标准和公安行业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根据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批准的计划或下达的任务,组织开展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国家标准和公安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及相关的科研工作;组织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国家标准和公安行业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工作,对标准中的技术内容负责,提出审定结论意见,提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定期复审已发布的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国家标准和公安行业标准,提出修订、补充、废止或继续执行的意见;负责组织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国家标准和公安行业标准的宣讲、解释工作。对已颁布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研究,做出书面报告。向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和对标准化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奖励的建议;负责与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联系,组织参加有关国际标准化活动,做好与相关标准化国际组织的技术交流工作;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认证等工作中,承担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范围内产品质量标准水平评价工作,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标准化水平分析报告;在完成上述任务前提下,基础标委会面向社会开展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工作,指导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审查和宣讲、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
  基础标委会成立几年来,组织制定了几十项有重要影响且是当前急需的国家标准和公安行业标准,社会效益显著。基础标委会现有委员40名,通讯委员20名。其中28名委员是来自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或科技人员,委员全部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级别。基础标委会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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